6月20日—7月3日,中国财政要情有: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等;两部委发布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刘昆: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政策发布
1、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6月23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一是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方面。二是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其中承担试点或改革任务的可以采取定额补助。三是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整合政策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与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的统筹使用,避免重复支持。
2、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6月24日,财政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一是本规定适用于同时满足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等条件。二是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企业按照本规定采用简化方法的,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本规定进行调整。
3、三部门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6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一是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二是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四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五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4、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一是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二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5、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一是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二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三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6、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等
7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二是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大国家高新区开放力度,鼓励与国外园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
7、两部委发布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7月1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一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二是纳入补贴范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现违法情形被处罚的电网企业应核减其相应焚烧炉违法当日上网电量的补贴金额。三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电网企业应将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四是生态环境部按季度将各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函告财政部,财政部将据此与各电网企业进行结算。
8、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是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0-2024年,到期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二是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三是专项资金分配结合清洁能源相关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可以采用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和据实结算等方式;采用据实结算方式的,主要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
二、数据盘点
1、中国5月份销售彩票292.22亿元
6月23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中国5月份销售彩票292.22亿元,同比减少63.02亿元,下降17.7%。其中,福利彩票机构销售140.12亿元,同比减少24.81亿元,下降15.0%;体育彩票机构销售152.10亿元,同比减少38.21亿元,下降20.1%。从分地区彩票销售情况看,新疆、西藏和青海3个省份彩票销量出现增长,同比分别增加1.83亿元、1.34亿元和0.22亿元。
2、中国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19.3%
6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中国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8434.9亿元,同比下降19.3%,降幅比1-4月份收窄8.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404.2亿元,同比下降39.3%;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478.8亿元,下降19.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659.2亿元,下降18.4%;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607.3亿元,下降11.0%。
3、中国1-5月国有企业营收同比下降7.7%
6月29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中国1-5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总收入218388.1亿元,同比下降7.7%。其中,中央企业营收125827.5亿元,同比下降8.6%;地方国有企业92560.6亿元,同比下降6.3%。国有企业营业总成本216126.2亿元,同比下降4.9%。其中,中央企业121927.1亿元,同比下降6.2%;地方国有企业94199.1亿元,同比下降3.3%。国有企业利润总额6630.9亿元,同比下降52.7%。其中,中央企业5285.4亿元,同比下降44.7%;地方国有企业1345.5亿元,同比下降69.8%。
4、中国6月份制造业PMI为50.9%
6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中国6月份制造业PMI为50.9%,环比上升0.3个百分点。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PMI分别为52.1%和50.2%,环比上升0.5和1.4个百分点;小型企业PMI为48.9%,环比下降1.9个百分点。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均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三、地方财政
1、安徽财政:多举措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
6月28日,安徽省财政厅发布消息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分析疫情、经济运行、减税降费等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准确把握财政收入走向;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强化税收依法监管。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资金资产资源。三是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推进党建引领扶贫、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等,市级预算统筹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四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标上级扩大有效投资方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2、四川财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6月29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消息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一是加强统筹领导,统一思想行动,强化上下联动。二是资金筹措出实招,资金保障有实料。三是建立资金安排绿色通道,建立资金支付、调拨绿色通道,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四是深入研究学习疫情防控各项财政政策,确保全面熟悉、精准把握、学懂悟透各项财政政策精神实质;坚持文件贯彻“不过夜”,确保政策信息及时畅通;第一时间会同市级部门研究制定落实细则,确保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梳理疫情防控财政扶持政策印制成宣传手册,并通过报刊、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五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查检查。
四、财政时论
1、刘昆: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6月18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示,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减税降费直接惠企惠民、公平有效,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举措,各级财税部门把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减税降费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稳定发展。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级政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努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并在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向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和受减税降费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增强其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实施县级财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统筹财政收支和库款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优先次序,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二是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要大力支持脱贫攻坚。落实和完善精准扶贫举措,围绕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短板,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出台对企业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等政策,推进扶贫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二要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重点保障和优先支出领域,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继续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加快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格局。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渤海综合治理,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三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思路,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和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的全过程监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偿债责任,严防专项债券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责任追究。
三是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研经费后补助制度,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突出问题。
四是促进扩大投资消费需求。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方面。允许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所筹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强化重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工程资金保障。加大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力度,推动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给予补贴,对地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
五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时拨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支持生猪稳产保供。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重点对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推动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深入研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推进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政策制度体系。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进一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六是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促进扩大就业。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扩大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范围。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问题。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出台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出台罕见病药品等增值税减免政策,支持将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覆盖3亿多患者。强化民生政策兜底。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补助标准,出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断保接续等解困政策。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七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积极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方案。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明确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优化国债品种期限结构。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着力推进税制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资源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草案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研究逐步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积极推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