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颁布加密货币报告义务法规,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数字经济)
2023年4月4日,西班牙颁布法规,要求特定实体自2024年1月1日起每年申报其加密货币持有或交易情况。
根据第11/2021号法律中关于持有虚拟货币的报告义务,制定了法规以指定特定实体每年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上述实体是西班牙的居民个人和居民实体以及西班牙的常设机构。特定实体包括:
l 为代表第三方提供保护加密私钥的服务而持有、存储和转移虚拟货币;
l 交换虚拟货币和信托货币,或为虚拟货币的获取、转让、交换或出售提供服务;
l 在国外持有虚拟货币。
要提交的信息包括一年中任何时间虚拟货币持有人、授权人以及受益人对应的个人或实体的数据,截至相关年度12月31日的货币余额(欧元)以及与任何虚拟货币的获取、传输、交换和转移相关的信息。
部长令将批准提交信息表格和程序。信息表格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提交。
皇家法令修正案于2023年4月4日第249/2023号皇家法令批准,该法令于2023年4月5日在西班牙官方公报上发布。皇家法令将于2023年5月8日(自发布之日起20天)生效。
(消息来源:IBFD 2023.04.11)
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支持DAC8提案(数字经济)
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EESC,以下简称欧洲经委会)在2023年3月22日
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对DAC8提案的支持意见。欧洲经委会得出的结论是:
l DAC8提案改进和补充了当前的DAC指令,有效地阻止了加密资产持有者不遵守财政规则的行为,并且完全符合公平有效税收的原则;
l 出于透明度和确定性的目的,报告义务应考虑到加密货币资产的总体持有量,即便税收应仅适用于有效收益;
l 提议的纳税人识别号(TIN)报告系统是确保新规则有效性的最有效合规方法,因为它可以预防可能产生的错误,提高法律确定性和系统的可预测性;
l 该提案的数据保护条款和保障措施应按照高标准得到适当应用和尊重,以充分保护被收集、交换和存储数据的个人的基本权利。
关于由成员国裁定具体数额的处罚制度,欧洲经委会的意见强调必须在规则的有效性、足够的威慑力以及相称性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欧洲经委会的意见还建议,该提案应规定强化提案中已经涵盖的税务机关与负责打击洗钱、资助非法活动和恐怖主义的机构之间的合作。
注:欧洲经委会的意见对欧盟理事会不具有约束力,但根据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115条,双方需进行强制性磋商。
(消息来源:IBFD 2023.04.12)
美国阿肯色州削减所得税税率(所得税)
美国阿肯色州州长莎拉·桑德斯于2023年4月10日签署了一项法案(SB 549),该法案规定阿肯色州将削减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减税措施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有效。
SB 549将净收入超过25000美元的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从5.3%降至5.1%,还修订了个人所得税,将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由4.9%降至4.7%。
此外,该法案还调整了适用于具有一定收入水平纳税人的税级和税率,以保证标准收入表和较高收入表之间的平稳过渡(见附注)。对于2023纳税年度,SB 549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87001美元至91300美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并进行相应的税率等级调整。
注:就个人所得税而言,阿肯色州使用了两张纳税表——一张用于标准收入者,另一张用于高收入者。上述最高税率调整同时适用于两个等级。
(消息来源:IBFD 2023.04.13)
欧洲议会委员会建议开征新税种来解决欧盟的预算问题(其他)
2023年4月17日,欧洲议会预算委员会(BUDG委员会)发布了一份主动公开报告,呼吁改革欧盟预算收入制度,使其资金来源多样化。
在以税收为基础的自有资源补充绿色自有资源的背景下,报告提出:
l 所得税框架(BEFIT)倡议作为新的自有资金来源;
l 金融交易税;
l “公平边境税”,要求向欧盟出口货物的纳税人为其全球供应链中任何日薪极低的工人支付税款;
l 引入欧洲的加密资产税;
l 如果到2023年底,经合组织在《多边公约》方面缺乏显著进展,则开征数字税或类似措施。
修订后的报告“自有资源:欧盟财政的新起点,欧洲的新起点”将于2023年5月8日在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投票。
(消息来源:IBFD 2023.04.18)
尼日利亚将税收优惠政策与GloBE规则相结合,继续参与支柱二方案的讨论(支柱二)
2023年4月13日,尼日利亚联邦税务局(FIRS)披露了继续参与经合组织包容性框架讨论的计划,以确保尼日利亚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最大程度地从双支柱方案中获益。在此之前,经合组织与尼日利亚于2023年4月4日至5日举行了技术研讨会。研讨会的重点是审查双支柱方案的好处,并讨论尼日利亚对双支柱方案正在制定的规则的立场。
研讨会结束后,FIRS发表声明,提出如下建议:
l 尼日利亚应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定国家战略,以简化其税收优惠措施,以避免因实施支柱二规则而将其税基转让给其他税收管辖区;
l 尼日利亚应立即采取措施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行动,以响应支柱二,包括但不限于改变所得税规则,将其有效税率提高到最低15%或引入合格的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
l 尼日利亚应探索有效实施支柱二规则以增加税收,为政府计划提供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并确保尼日利亚仍然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地点;
l 尼日利亚应继续参与规则制定,以保护国家利益,并提高对规则的理解,以制定必要的应对政策。
FIRS的声明标志着他们立场的转变。
(消息来源:IBFD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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