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而作出的战略抉择。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就是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扩大内需需要社会和人民有更强的消费能力,因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就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第21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指出,“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应有系统性思想,多措并举,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合理界定中等收入标准有利于改革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地域在一定时期内收入水平处于中等区间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的集体,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改变而改变的。中等收入群体的集体的总称概念,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衡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下限应等于全社会成员的平均收入,上限应该高于平均收入三倍。从国际上看,中等收入标准是一个国家人均GDP在4000~12000美元区间,而超过12000美元则是迈入高收入的行列。世界银行则提出日人均收入介于10美元到50美元的人为中等收入群体。2019年1月15号,国家统计局曾经发布了《2018 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对于不同收入群体划分标准,其指出:低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中等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2000元到5000元;较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5000元到10000元;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我认为,我国可以城乡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较为精确,以2020年为例,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32189元,则中等收入群体的年收入区间为:32189—96567元。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系统性思维,应该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发展中小企业、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重要发力点,且加快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改革,通过增收减负稳定和扩大广大中等收入群体。
一是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是社会的“稳定器”,也是“六稳”“六保”政策的首要任务,更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保障。未来几年,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仍然存在。政府要加大对吸纳就业起到压舱石和顶梁柱作用的民营企业、第三产业的支持力度,税收减免应与解决就业人数结合起来,保障批零贸易、交通运输、快递、餐饮等增势平稳,继续保持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吸纳能力。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医疗、教育、文化、法律、会计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利率优惠应与解决就业人数结合起来,为面广量大的大学生群体等高质量就业需求者提供更多相对匹配的就业机会。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灵活就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社保补贴应与灵活就业的时间结合起来,促进家政、物流、餐饮、旅游、养老等服务吸纳大量灵活就业人员。
二是要千方百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更是扩大就业、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重要支撑。政府部门要千方百计扶持好中小企业,促进扶持政策精准落地,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扶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求生存、求发展,并以此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只有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品牌,才有生命力、竞争力。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税务部门要扶持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专注“专精特新”发展,注重绿色发展,在政府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政府金融主管部门应鼓励金融企业依托大数据分析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逐步构建起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和综合化服务的数字普惠金融新模式,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政府部门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
三是改革劳动者收入分配结构和政策。改革劳动者收入分配结构和政策,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保障。要完善按劳分配政策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在鼓励勤劳致富、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不断优化完善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提高养老中央调剂金比例,多路推进医保改革等。财政一般转移性支付着力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制度倾斜,也更加充分地发挥了再分配“补短板”作用。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减轻家庭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方面的支出压力。
四是要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近年来,政府部门连续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税费,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除了增加六项专项扣除和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外,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没有进行改革,不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根据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实行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其超额累进税率为3%到45%,最高税率为45%,远远高于资本所得20%的个税税率,与世界各国相比偏高。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体,税收由单位代扣代缴,而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力。因此,政府部门应该鼓励劳动所得,加强对资本征税,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当前工资薪金个税税率和级距进行调整,即最高税率由45%降低至25%,减少税率级距,以5%、10%、15%、20%、25%五级税率,对于资本所得的税率可从现在20%提高到30%,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改善收入不平等状况。
五是大幅度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是提高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基础。新时代劳动者不仅要有力量,还要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密切关注行业、产业前沿知识和技术进展,勤学苦练、深入钻研,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要不断提高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在保持高等教育较高入学率的同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综合素质。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不断扩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够长期专注于提升某一方面技能,实现由单纯的体力型劳动者向技能型或技艺型劳动者转变,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收入。